聯泰科技 | 2024-06-14 |
項目名稱:人才公寓東側地下停車場項目
用地性質:公園綠地兼社會停車場用地(G1/S33)
地理位置:本項目選址位于杭州市濱江區西興北單元南部,A1/U31地塊以西,江漢東路以南,R21-13 地塊(西興人才公寓) 以東,R21-17 地塊(西興區塊人才租賃房)以北。
項目規模:總建筑面積14425.2平方米,其中地上總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積13425.2平方米;地上1層,地下1層,地下室為機動車庫。
綠色建筑星級:二星級
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利用:太陽能光伏系統
本工程設置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,采用并網式光伏發電裝置。在屋頂設置太陽能單晶硅光伏組件47.8平方米,系統裝機容量9.8kWp。
項目太陽能光伏系統發電量核算:
光伏面積m2 |
修正系數 |
光伏組件單位面積年預測發電量[kWh/(m2·a)] |
光伏年發電量kwh/a |
折算標煤tce/a |
47 |
1.0400000 |
194 |
9482.72 |
3.13 |
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新利用符合性評估
1、建筑太陽能系統綜合利用量最小值核算:
QLS+QLP≥ET×AOR
建筑類型 |
計容面積AOR(m2) |
太陽能最小核算因子 |
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年綜合利用量最小核算值Qlp(kWh/a) |
ET[kWh/(m2·a)] |
|||
辦公建筑、其他建筑 |
0 |
1 |
0 |
旅館建筑、商業建筑和綜合醫院 |
1000 |
1 |
1000 |
總計 |
1000 |
項目太陽能系統綜合利用量最小值為1000kWh/a。
本項目實際設置太陽能光伏47.8平方米,太陽能系統綜合利用量為9644.13kWh/a,大于太陽能系統綜合利用量最小核算值,滿足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標準》DBJ33/T1105-2022第4.0.2條第5款的要求。
2、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最小值核算:
|
|
計容面積m2 |
核算因子 |
可再生能源年綜合利用量核算值(kWh/a) |
|
|
AOR |
E [kWh/(m2 ·a)] |
QL |
R ≤4.0 |
辦公建筑、其他建筑 |
0 |
7 |
0 |
旅館建筑、商業建筑和綜合醫院 |
1000 |
9 |
9000 |
|
總計 |
|
|
|
9000 |
項目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最小值為9000kWh/a。
本項目實際設置太陽能光伏47.8平方米,太陽能系統綜合利用量為9644.13kWh/a,大于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最小值,滿足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標準》DBJ33/T1105-2022第4.0.2條第1款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最小值的要求。
3、《杭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修編(2022~2030)》要求的光伏面積比例核算:
本項目根據《杭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修編(2022~2030)》5.2.2.3可再生能源應用及建筑碳排放技術要求,商業建筑光伏組件面積占計容面積比例應達到3.5%。
本工程設置太陽能板面積47.8平方米,光伏組件面積占計容面積比例為=47.8/1000=4.7%,滿足《杭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修編(2022~2030)》要求。
效果圖